close
5/9 騎車上班的途中,突然,放在腳邊的袋子滑落(咦?明明有重量怎麼會滑出去?)正準備慢慢停車, 停好的時候,後面的摩托車就撞了過來(路不是很大寬敞嗎?  而且,那時車輛很少!!)   而我~被撞之後, 右腳就被摩托車壓到了(還是被自己的摩托車壓到) 。據肇事者說: 她只有注意到那個袋子,沒有注意到我這個人。

 
案發地點在中正路靠近高速公路旁,所以~一出事旁邊就有現成的交通警察,並且迅速的叫了救護車 。其實,對方只是輕微的擦傷,而我只是腳踝腫了起來!! (我心想?需要叫到救護車嗎?)  隨後,警察問還有甚麼問題嗎 ? 我說  :「我是孕婦....」警察隨即慌張的詢問: 「那有甚麼不適嗎?.....等一下坐救護車去檢查檢察....」對方肇事者:「我不知道是妳孕婦....」我鎮定的回答:「 沒事!! 沒有撞到肚子不過。但是,為了保險起見,我還是去醫院檢查一下...」


不久,救護車就來了!!! (效率真好ㄚ!! ) 拿了急救箱,幫我們塗藥和簡單的傷口處理後,我就坐上了救護車,是坐在擔架上(還好不是躺著的  )  ,送往附近 802 醫院的急診室,到了之後,又換輪椅被推了進去 ....隨後,警察也到了醫院做車禍事故筆錄。去婦產科和腳的X光檢查,都無大礙...不過,也折騰了快 2個多小時才離開醫院。這中間在急診室看到2次從救護車上,推進來的傷者,滿身是血........讓我覺得人生無常,平安健康就好!!!!


在這之後~我請了一個禮拜的工傷假(因為是上班途中發生的車禍),賺了一個禮拜待在娘家的假期,雖然...在家需要用電腦椅代替輪椅,走的時候需要用拐杖行走,洗澡的時候需要拿椅子坐不能彎腰。不過,婚後可以正大光明的待在娘家,再次感受爸媽的呵護.......呵...呵...其實,難得的幸福!!!

後來,聽到老爸和阿姨對話,阿姨說:「 還好大人和小孩都沒事,只有腳受傷。」此時就聽到老爸說:「 我們家供奉的神明很靈驗的 ...隨時都有派兵馬出去巡視的....」   ㄛ......原來我跌倒的時候是有兵馬保護ㄛ.... (感恩ㄋㄟ....)
目前的腳傷已經好很多了!!! 只是還不能站太久或走太久的路,因為,右腳還是不太能支撐個人重量太久!!!不過,已經恢復一般的上班,至於逛街......ㄟ.......是可以啦!!! 但走了10幾分鐘後,腳底會痠痛!!! 要休息一下!!!


第一次~坐救護車(坐在擔架上....心想著....這之前有沒有人....在這上面?? %$%@#)
第一次~ 坐輪椅 (醫院有專職的人員推)
第一次~ 拿拐杖走路(手掌和胳肢窩因為用力所以很痛 !!!)
第一次~買的勃肯鞋派上用場 (可以調寬度...所以適合現在包紮的腳穿....而且可以正大光明穿拖鞋上班)


[註一]
打119救護交通工具是不收任何費用(119是內政部消防署所管),也就是公家機關不需要付費。
如果是自身行為所導致就必需支付費用,而一般民間醫院或急難救助的話都必需收取費用。


[註二]
受傷時,如果是腫起來,第一時間趕緊冰敷,因為冰敷的作用,是透過降溫,讓受損的部位不要一下子溢出太多的血液、淋巴液等,才不會「將血路堵住」。盡量2-3小時一次、盡可能冰愈多次愈好。我到第二天才冰敷,所以,腳已經腫得很"大隻"。如果症狀嚴重,就必須連續72小時冰敷。


[註三]
拐杖原來是可以租借的.....
我是在長庚中醫診所(青年路上,佳佳相館旁邊) 看"腳"的,後來才發現那邊可以租拐杖呢!!!一支300元,2支600元,還的時候退全額。

[註四]
發生事故,第一件事就是報警,不管誰對誰錯或對方肇事逃逸,做了筆錄之後....有了依據,保險才有得賠!!!而且醫療收據要健保醫院開的才有效,不然,保險公司不會認帳的。

機車強制險是向對方投保的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給付(對方向我的保險公司申請),以我的例子來說....對方已經先申請了,我就有接到一通電話,說這個已經是一個 "案件"了,給我一個案件編號,等我醫療過程完成之後,把相關的資料(事故證明、醫院證明、醫療收據...等) 附上,就可以申請機車強制險了。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houbens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